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暂行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20-09-30 09:24:43 来源: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
  索 引 号:G02302080100-2021-002   文   号:   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  生成日期:2020-09-30   公开时限: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:面向社会
  责任部门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: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公开


(经2020922日第23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)

第一章    总 则

第一条 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鼓励学生勤奋学习,勇于实践,促进学生激发潜能,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,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,结合必博娱乐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二章    评审对象

第二条 符合评优条件入校组建半年及以上的在籍在册全日制本专科班集体。

第三章    评审条件

第三条 全班同学勤奋学习、态度端正、学风严谨,在学习上互相帮助、取长补短、共同进步。

第四条 班级干部在学习中起模范作用,班风良好,学习氛围浓厚。

第五条 班级同学课程成绩优良率、及格率名列学院前茅,英语四六级考试、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通过率较高:

1.优良率计算标准应以大于等于80分课程成绩为基准。80分以上(含80分)的学生人数除以班级总人数,即为班级的优良率(课程成绩计算仅包含必修课,选修课不纳入计算)。

2.及格率计算标准应以大于等于60分课程成绩为基准。60分以上(含60分)的学生人数除以班级总人数,即为班级的及格率;(课程成绩计算仅包含必修课,选修课不纳入计算)。

第六条 评审学年,班级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,无任何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等行为。

第七条 评审学年,班级成员无红色预警。

第八条 班级同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。

第四章    评审名额和奖励标准

第九条 评审比例为该学院参评学生班级总数的10%。学院比例不足1个班的按1个班申报,多于1个班的按优先顺序申报。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情况统筹协调。

第十条 奖励金额1000/集体。

第十一条 被评为“优良学风班”之后的一学年,班级学生奖学金参评比例由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》所规定之比例上浮5%,其中一等奖、二等奖的比例维持不变,三等奖的比例上浮5%

第五章    评审时间、方式和程序

第十二条 评审时间

优良学风班评审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,班级成绩以同学年秋季学期成绩进行核算。

第十三条 评审方式和程序

符合优良学风班评审条件的班级,由班级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,经辅导员初审、学院按照评审比例组织评审,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和公示5个工作日,提交学生处审查,结果报必博娱乐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评定,评定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,期满无异议后,表彰决定由学生处报请必博娱乐发布,并发放班级活动奖金。

第六章    其他说明

第十四条 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集体,均由必博娱乐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奖状(证书)。

第十五条 优良学风班为一年一评,上一年度获得过该荣誉称号的班集体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。

第十六条 对在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,经核实后作如下处理:

1.取消所获得的荣誉;

2.全额收回已发放的奖金;

3.情节严重的,按照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给予相应处分。

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八条 本细则施行对象为2020年以后(含2020级)入校的必博娱乐在籍在册本专科学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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